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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8, 2024 3:45:06 GMT
案件,以及在必要时、联邦审计法院、联邦税务秘书处、联邦行政部门内部控制系统机构的行动,以及在有刑事责任证据时,联邦警察局和检察官办公室的行动,包括与明显具有诽谤性质的陈述或指控。 § 4 向欧盟总审计长提供的行政程序和启动及召回程序,包括 1990 年 12 月 11 日第 8,112 号法律第五章和第 8,429 号法律第五章的规定1992 年 6 月 2 日颁布的法案,以及联邦公共行政机构或实体正在制定或已经进行的其他法案,只要它们与对公共财产的伤害或伤害威胁有关。 § 5 联盟主计长在行使其权力时,特别负责: I – 根据收到的经证实的陈述或投诉做出初步决定,指出适当的措施; II – 建立其职责范围内的行政程序和流程,建立相应的委员会,并要求建立那些被主管当局无理拖延的委员会; III – 监督联邦公共行政机构或实体正在进行。 的行政程序和流程; IV – 进行检查并要求联邦公共行政部门正在进行的程序和流程,检查其规律性,建议采取措施或纠正缺陷; V – 执行或促进宣布行政程序或程序无效,并在适用的情况下立即定期调查案件所涉及的事实以及所宣布的无效; VI – 请求已由联 手机号码数据 邦公共行政当局存档的行政程序和流程; VII – 向联邦公共行政机构或实体提出请求,或在适用时向共和国总统提议,要求提供联邦审计长工作所需的信息和文件; VIII – 向联邦机构和实体提出请求,要求构成第二节委员会目标所需的公务员和雇员以及其他类似机构,以及对调查过程至关重要的任何公务员或雇员; IX – 提出立法或行政措施,并建议采取必要的行动,以避免重复发现的违规行为; X - 在没有法律规定将特定权限分配给其他机构的情况下,接受有关一般公共服务提供的投诉,并促。 进对联邦公共行政部门的职务、就业或职能的疏忽行为进行计算; 十一、制定共和国总统负责的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 联邦行政权力内部控制系统各机构负责人必须向联邦总审计长通报已核实并在其报告中记录的、与联邦公共机构代理人的行为或事实有关的违规行为。管理造成或可能导致公共财政损失的价值超过联邦审计法院就以简化方式编制的特别会计规定的限额。 第二十条 包括技术人员在内的人员请求必须得到联盟主计长的及时答复,不得拒绝。 单段。联邦公共行政机构和实体有义务在指定期限内对联邦审计长的其他请求和请求作出回应,并向他通报启动调查或其他行政程序的情况,以及相应的结果。 完整演讲 我的朋友们和我的朋友们, 今天我想跟大家聊一个很严肃的话题:腐败。多年来,这个话题一直是各国政府的噩梦,同时也是巴西人民的耻辱。 我想通过两件事来开始这次演讲。 第一:腐败者必须始终受到惩罚,并且始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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